据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“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纵梁EPS与纵剪生产线技改项目”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)公示如下: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
项目名称: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纵梁EPS与纵剪生产线技改项目
项目地点:济南市莱芜区
建设单位: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建设1条纵梁EPS与纵剪生产线,以钢卷、钢砂、水基除锈剂、防锈油等为原料,经开卷、EPS处理、纵剪、涂油等工序,年加工钢卷20万吨。
公示时间:20个工作日,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5月18日
联系方式:chunyuyi04@163.com
公示资料查询:见附件内容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
2026年4月16日